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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28 19:34:22

第四届北京市学生校外艺术节补充通知

各区县艺术节办公室:

现将第四届北京市学生校外艺术节有关事宜强调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   演出事宜

1、合唱演出请各单位先演奏指定曲目,后演奏自选曲目。为使评委更加有效的打分,请各单位准备7份总谱以供评委使用。

2、舞蹈、京剧演出请各单位派一名教师协助灯光老师调试灯光。报到时将音乐盘交至音响负责人,只能使用CD格式的音乐。

3、器乐演出请各单位自行摆台。按报名时的曲目顺序演出,并于报到时提供7份总谱供评委使用。

二、   场地事宜

1、合唱比赛地址:北京第一实验小学(宣武区南新华街17号),

2、器乐比赛地址:解放军军乐音乐厅(紫竹院路100号东侧长智路)

3、舞蹈、京剧比赛地址:东城区少年宫天地剧场(东直门南大街10号),

4、合唱、器乐不统一安排看场地时间,舞蹈如需看场地的老师请于122日(周三)上午930到天地剧场看场地(没有停车场地)。

联系人:刘弦 

联系电话:64043479

附件:车证

61d7a7750357c377fd60e22c3afe421f.doc
文件类型: *.doc61d7a7750357c377fd60e22c3afe421f.doc (23.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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