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第四届北京市学生校外艺术节
合唱展演指定曲目的通知
各区县校外艺术节办公室: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四届北京市学生校外艺术节有关通知要求,现下发合唱展演项目的规定曲目,请参演团队根据自身合唱团情况任选其中一首指定曲目。请按下发曲谱演唱,指定曲目在附件中下载。
指定曲目:
1、《朝霞》
2、《小姐姐的摇篮曲》
自选曲目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第四届校外学生校外艺术节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