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音乐教育学会校园集体舞比赛的通知
现转发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比赛(录像)的通知”。请各区根据现有校园集体舞开展情况,积极报名参加比赛。如果有意向参加本次比赛的区县,请教研员于2009年5月18日(周一)前电话与北京市教育学会音乐教育研究会秘书长梁洪来联系。
北京市教育学会音乐教育研究会
200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