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09年全年开展普通高等学校 “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2009年“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继续开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民族文化 传播民族艺术 二、活动内容和演出单位 演出内容:专业艺术团体深入学校演出,专家进行现场讲解。 演出单位:北京京剧院、中国评剧团、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北京歌剧舞剧院、北京市曲剧团、北方昆曲剧院、北京朗诵艺术团、北京儿童艺术团、北京木偶剧团、中国杂技团、北京交响乐团、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北京市京剧昆曲振兴协会。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文化局 承办单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四、活动安排 3月至11月进行100场演出。 五、报名办法 (一)填写“演出申请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承办单位邮箱minzuyishu@126.com (二)通过电话联系确认演出场次。 (三)经确认后,持学校介绍信,到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景山后街11号)活动策划部领取演出表。因场次有限,以报名时间先后安排场次。 六、活动具体要求 1、各高校限申请一场演出; 2、高校演出时须制作演出横幅,文字内容如下: 普通高等学校“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 3、活动结束两周后,高校需上交10分钟演出及活动录像。 网 址: www.bjmyw.com 联系人:王义新 电 话(传真):6406879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体育美育处 二〇〇九年三月一日
演出单位联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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