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2009年北京市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音乐教研室、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研究会):
为总结新中国成立60周年、改革开放30年和新课改以来学校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成果与教学实践经验,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北京市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理论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学校音乐教育的协调发展,北京市音乐教育研究会决定举办“2009年北京市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 一、论文要求 本届参赛论文主要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改革开放30年和新课改以来学校音乐教育”这一主题,对基础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改革与发展进行研究和论述。 文章文体不限(议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叙事、案例等)。 二、评选要求 1.凡以往未参加各类全国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一人可以有多篇论文参加评选,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不得超过二人。 3.论文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引文须注明参考文献。 4.凡在公共刊物上发表过或曾获得过奖励的论文,请注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不能参评) 5.参评文章不得抄袭、下载他人文章,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反馈所在单位。 三、参评办法 1.参评论文一式1份,用A4纸打印。论文打印稿上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有效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2.中学教师参评论文电子稿需发到梁洪来电子信箱中:brass@126.com;小学教师参评论文电子稿需发到程郁华电子信箱中:cyhmaomao@sina.com。 3.各区县参评论文没有数量限制,各区县参评论文打印文稿以区县为单位分中小学集体上交。 4.每篇论文需交纳60元的评审费。 5.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6月15日(周一)。 四、评选与奖励 1.由北京市音乐教育研究会聘请专家成立论文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选。 2.奖项分一、二、三等奖。 3.获奖论文作者发给获奖证书,获奖结果通知各区县教研室或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研究会),在相应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获奖论文择优推荐在有关刊物上发表并参加全国论文评选。
北京市教育学会 北京市音乐教育研究会 200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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