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9年北京市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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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9年北京市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13 22:16:37

关于举办“2009年北京市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音乐教研室、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研究会):

为总结新中国成立60周年、改革开放30年和新课改以来学校音乐教育理论研究成果与教学实践经验,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提高北京市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理论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进一步推动学校音乐教育的协调发展,北京市音乐教育研究会决定举办“2009年北京市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

一、论文要求

本届参赛论文主要围绕“新中国成立60周年、改革开放30年和新课改以来学校音乐教育”这一主题,对基础音乐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改革与发展进行研究和论述。

文章文体不限(议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叙事、案例等)。

二、评选要求

1.凡以往未参加各类全国音乐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2.一人可以有多篇论文参加评选,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不得超过二人。

3.论文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引文须注明参考文献。

4.凡在公共刊物上发表过或曾获得过奖励的论文,请注明。(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不能参评)

5.参评文章不得抄袭、下载他人文章,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反馈所在单位。

三、参评办法

1.参评论文一式1份,用A4纸打印。论文打印稿上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有效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2.中学教师参评论文电子稿需发到梁洪来电子信箱中:brass@126.com;小学教师参评论文电子稿需发到程郁华电子信箱中:cyhmaomao@sina.com

3.各区县参评论文没有数量限制,各区县参评论文打印文稿以区县为单位分中小学集体上交。

4.每篇论文需交纳60元的评审费。

5.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615(周一)。

四、评选与奖励

1.由北京市音乐教育研究会聘请专家成立论文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选。

2.奖项分一、二、三等奖。

3.获奖论文作者发给获奖证书,获奖结果通知各区县教研室或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研究会),在相应网站上公布获奖名单,获奖论文择优推荐在有关刊物上发表并参加全国论文评选。

              北京市教育学会

              北京市音乐教育研究会

                                                                                          200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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