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我委2007年工作要点》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美育工作,按照素质教育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制定了2007年高等学校美育工作思路和计划,现印发给你们。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依法治教,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国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法规和制度。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全面认识美育、深刻理解美育、准确实施美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校园文化的示范社团;稳步推进艺术学科课程和教学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打造一批艺术学科的示范课程;大力推进全体学生广泛参与的艺术活动,创设一批艺术活动的品牌项目,为实现2008年北京奥运会人文奥运的理念做出我们的贡献。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工作,2007年11月将对部分高等学校贯彻实施《学校艺术教育规程》的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艺术教育工作管理体制,艺术学科课程建设、艺术学科办学条件、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等。 2、召开普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研讨会,推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实施。 3、举办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推名师”教学示范课活动。 4、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全面提高学生审美素质。 5、举办第二届北京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织筹备参加2008年举办的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6、指导高等学校音乐教育学会工作,开展专项研究工作,筹备成立普通高等学校美育研究会。 7、召开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现场会。 8、加强北京大学生艺术团的建设,对艺术团进行重新申报和评估,充分发挥其示范和窗口作用。 9、对2008年拟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北京地区市属普通高等学校进行认定。 10、继续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文化下乡等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宣传先进文化,服务社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体育美育处 二○○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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